知乎上曾经有人问这样一个问题,大意是询问如果有人因为不相信“食物过敏”这件事情,而悄悄将过敏食物给他人食用,导致他人因此死亡的,在法律上算不算过失杀人?问题的灵感来源于一个漫画(回复关键词“过敏漫画”可以查看),没想到因此引出很多人的过敏故事:
有说自己的妈妈因为死活不相信吃桃子也会过敏,以为吃多了就会好,于是偷偷在混合果蔬汁里放桃子,被医生怒斥是不是亲妈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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